⟡煜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经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
⟡20年证券投资从业经验,曾就职新华制药、国泰君安证券以及航天科工集团财务公司,2012-2015年任华商基金总经理助理,领衔专户业务,管理华商成长优选系列基金。2015年7月起创立乐道优选系列私募基金。具备长期、稳定的优异业绩,历经多轮牛熊考验,确立适合中国市场及不同经济环境下的价值成长投资风格。
⟡煜德投资合伙人、基金经理
⟡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
⟡12年证券投资从业经验,曾任华商基金基金经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投资管理经验丰富,先后管理华商健康生活、华商研究精选等多只基金。曾获得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中证报)、三年期偏股混合型金基金奖(上证报)等多个重磅奖项肯定。研究功底扎实,对医药、消费品、TMT等行业有深厚的研究积累。2018年1月加入煜德投资,管理佳和系列基金,2020年获中国证券报“一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股票策略)奖”。
冯超 煜泰系列基金经理
⟡煜德投资合伙人、基金经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学士
⟡12年大型企业及金融机构实际业务经验,曾就职于印钞造币总公司、昆仑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宏观经济、金融、房地产、消费等行业有深入的研究积累,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金融财务专业知识和研究功底。2017年担任乐道优选系列基金投资经理助理、煜德投委会成员之一,2019年独立管理煜泰系列基金。
李贺 贺瑞系列基金经理
⟡煜德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
⟡曾任职于首钢总公司、中信建投基金、华商基金、金鹰基金等国企及金融机构,历任投资专员、制造业组长等职务,兼备制造业投资和金融业投资工作经验,对宏观经济及产业发展趋势有独立的判断能力。2020年开始担任煜德投资研究部总经理,独立管理贺瑞系列基金。
赵宏旭 闻道系列基金经理
⟡煜德投资总量及量化研究负责人
⟡北京大学数学专业本科,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美国佐治亚理工(Georgia Tech)访问学者
⟡10余年金融工程及证券投资从业经验,曾任博时基金金融工程研究员,负责基金专户的绝对收益策略;2013年加入中信证券股权衍生品部,负责基本面对冲组合管理、衍生品及定向增发等投资业 务。2021年加入煜德投资,担任闻道系列基金经理。
研究团队
煜德投资深谙“精益求精、行不由径”的原则,通过多年积累,打磨出具有金融和产业复合背景的研究团队。研究方向覆盖宏观、策略、金工、商品、医药、TMT、消费、金融、地产、中游制造等各个行业。此外,公司与国内外主流研究机构建立稳固关系,高效协作,挖掘优质投资标的。
除了拥有全行业覆盖的行业研究团队,煜德近年来打造了一支总量和量化研究团队,他们均来自于头部机构,具有丰富的基本面量化投研和金融工程投研经验。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上海煜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